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管理規定
2023-03-12 06:23:14

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管理規定
根據《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》,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方式。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(級別為考全科)的人員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應試科目的考試并合格,方可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。參加2個科目考試(級別為免1科)的人員必須在2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,方能取得資格證書。
對通過考試取得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,且符合《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》中工程師、助理工程師技術職務任職條件的人員,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擇優聘任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。其中,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可聘任工程師職務;取得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可聘任助理工程師職務。
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管理規定
- 全科考試人員需在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
- 免1科考試人員需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
證書頒發及領取方式:
- 證書由省市人事考試單位或人力資源及社會保障機構負責頒發
- 證書分為電子證書和紙質證書兩種
- 電子證書合格人員自行登錄網站打印
- 紙質證書領取方式包括自取、他人代領(部分地區禁止)、郵寄、單位代領,具體以通知為準
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管理規定
- 參加3個科目考試(級別為考全科)的消防考生,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;
- 參加2個科目考試(級別為免一科)的考生,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考試科目;
- 考試成績合格且資格復核通過后,方能取得資格證書;
- 證書頒發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公安部委托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;
- 證書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公安部聯合印制,全國范圍有效。
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管理規定
- 參加全科考試的應試人員需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應試科目的考試并合格,方可獲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。
- 免一科報考的應試人員需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,方可獲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。
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合格者,可獲得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公安部共同印制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》,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。
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管理規定
- 考全科:實行3年滾動管理辦法,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,方可取得執業資格證書。
- 免試一個科目:實行2年滾動管理辦法,符合免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可以參加2個科目考試(級別為免1科),但須在2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,方可取得執業資格證書。
- 考試合格:由相關部門頒發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》,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。
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滾動管理規定
- 考全科:
- 實行3年滾動管理辦法;
- 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(級別為考全科)的人員,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;
- 通過全部科目后方可取得執業資格證書。
- 免試一科:
- 實行2年滾動管理辦法;
- 符合免試報考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(級別為免1科)的人員,須在2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;
- 通過要求科目后方可取得執業資格證書。